大竹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地方经济稳定发展
发布时间: 2018-12-13 | 来源: 县域经济
| 作者: 青梅 | 责任编辑: 县域经济投稿
12月10日下午,四川省大竹县委书记何洪波主持召开县委十三届第89次常委会,专题听取县级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志超出席会议。
会上,杜权军、彭汉、魏辉才、丁小伟、邓雯等县领导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了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何洪波对各县级领导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大家能够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拧紧了思想“总开关”,守住了廉洁“责任田”,抓好了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现了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使命担当。
就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落实,何洪波强调,各县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大局出发,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落到实处。
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各项规定,恪守廉洁自律底线、党纪法纪红线,以身作则、身正示范,切实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县级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对照清单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要亲自审核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
要如实填写《主体责任履责留痕纪实手册》,展示责任清单完成情况;每半年要专题听取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每半年至少全覆盖一次。推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年底前向同级纪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届任期内向县(市、区)纪委全委会至少作一次大会陈述,并接受询问、质询和民主测评。
要主动接受纪委的同级监督,及时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的各项规定,坚持谈心谈话等制度,抓好常态性工作落实。要规范权力运行、持续转变作风、强化惩贪治腐,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蔡文华、曾伟等县领导出席会议。(县委宣传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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