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第三巡视组对内蒙古检察院开展巡视

发布时间: 2018-04-23   |  来源: 县域经济   |  作者:   |  责任编辑: 县域经济投稿

最高检第三巡视组对内蒙古检察院开展巡视

 4月2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在内蒙古检察院召开党组工作动员会。

会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如林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主席、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奇凡就本轮最高检党组巡视工作进行了沟通。

据了解,动员会上,李如林就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内蒙古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自治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喇军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组长郭兴旺讲话。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李如林指出, 内蒙古检察院党组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并向纵深发展。

李如林强调,内蒙古检察院要端正态度,提高配合巡视的政治站位,体现直面问题的政治勇气,强化立行立改的政治自觉,积极支持配合高检院巡视组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巡视任务。

喇军要求,内蒙古检察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各级院党组要认真落实巡视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巡视工作,共同配合完成这次巡视任务。

郭兴旺指出,最高检巡视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党组要求,加强巡视组自身建设,聚焦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巡视定位,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坚持问题导向,盯住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深入扎实开展好系统内巡视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李琪林表示,内蒙古各级检察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系统内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强化职责担当,全力支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要狠抓问题整改,动真碰硬解决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以此次巡视为动力,推动全区检察工作实现新进步。(赵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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