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 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各省(区、市)扶贫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10月17日召开的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定点扶贫工作,切实为革命老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帮助革命老区群众解决最急需、最迫切的民生问题,国资委、国务院扶贫办决定联合开展“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革命老区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付出了巨大牺牲,为共和国的创建作出了历史性贡献。由于历史和自然条件的制约,目前部分老区群众的生产生活还面临许多困难,尤其是边远地区基础设施依然薄弱,社会事业仍显滞后,贫困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扶贫工作任务仍然艰巨。根据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统计数据,全国现有1389个革命老区县(至少有一个老区乡镇的县级城市)。其中贫困地区的革命老区县共357个,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2900万人。在中央企业定点帮扶的23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贫困革命老区县有108个,有1495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涉及68家中央企业。这些老区县的贫困程度较深,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社会事业滞后,经济发展支撑能力不足。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行路难、用水难、用电难”等热点民生问题仍然突出,成为老区发展的主要瓶颈。
活动将重点聚焦贫困老区村“三缺”(缺路、缺水、缺电)问题,加大对老区扶贫的投入力度,加快实施一批小型基础设施项目,有效解决老区发展的现实困难。活动期间,有关中央企业将会同贫困革命老区县,着重在贫困老区村实施村内道路建设(通组路、生产路和联户路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用电项目建设。通过中央企业的定点帮扶,率先在这些贫困村解决村内道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电力设施等方面的需求。
二、活动目标
活动将组织动员中央企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金,加快实施一批路、水、电等小型基础设施项目,有效解决老区发展的现实困难,加快老区脱贫致富步伐。通过建设一批村内交通设施,实现贫困老区村道路硬化,有效缓解老区群众出行难、上学难、发展生产难的问题,为项目区生产发展和农户增收奠定基础。通过建设一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通过建设一批电力设施,解决贫困老区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三、活动期限
计划用3年(2015—2017年)时间完成。工作任务重、建设项目多的企业,活动时间可适当延长。
四、活动实施进度
(一)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启动活动。
(二)2014年11月下旬,国资委、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三)由68家定点帮扶的中央企业牵头,108个重点县扶贫办配合,对贫困老区村需求情况(“三缺”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调研,基本摸清“三缺”情况底数,统计缺路、缺水、缺电情况,测算资金需求。
(四)有关中央企业会同各贫困革命老区县,于2015年一季度前分县编制完成帮扶项目规划,明确资金需求和资金投向,确定分年度帮扶计划。
(五)按确定分年度帮扶项目计划进行分年度实施。
(六)对帮扶完成的项目开展验收、资金审计和项目总结。
(七)总结项目经验,展示项目成效,推广项目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各有关中央企业要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取得成效,为贫困革命老区群众做贡献。同时,如所结对帮扶的贫困革命老区县“三缺”问题较多,所需资金量过大,确超过中央企业承受能力的,中央企业可选择部分项目开展。
(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活动各有关方面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活动由国资委扶贫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共同负责指导,由国务院扶贫办发展中心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由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负责或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各有关中央企业、各有关贫困革命老区县要充分沟通、相互协作,共同制定好项目规划并实施,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附件:中央企业定点帮扶的贫困老区县结对关系表
国资委国务院扶贫办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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