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启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7-25   |  来源: 县域经济   |  作者: 青梅 仇春川  |  责任编辑: 县域经济投稿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精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日前,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区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旨在全面调查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该区拟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建设美丽新铜官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据了解,该区此次普查的对象为铜官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按照《铜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该区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该区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严格杜绝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及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情况的发生。与此同时,该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持续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施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对企业的信用状况实行互认。加强规范统一。充分利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贯彻国家统一的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交换、共享标准和规范。

此外,该区提升经济普查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加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仇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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