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 2019-03-29 | 来源: 县域经济
| 作者: 青梅 顾江涛 | 责任编辑: 县域经济投稿
2019年3月29日贵州省检察机关召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会上进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通报并发布了多条典型案例。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启动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2019年3月28日,全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23件(涉黑案件39件、涉恶案件184件),批准逮捕319件1494人,提起公诉222件1630人(涉黑案件37件371人、涉恶案件185件1259人、充当“保护伞”公职人员9名),出庭支持公诉146件;依法不捕238人、不诉68人;追捕145人、追诉16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29人,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70件次,立案侦查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1件1人。
一是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省检察院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同志任组长,副检察长以及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业务部门抽调骨干到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检的相关会议精神,傅信平检察长多次对专项斗争作出批示,对专项斗争进行部署安排。各市(自治州)检察院、基层检察院都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省检察机关形成检察长带头抓、亲自抓,分管副检察长主动抓、具体抓,业务部门全力投入,全省三级检察院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全省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带头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2件、出庭79次。
二是坚持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坚决依法快捕快诉。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9件1494人;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22件1630人,其中,涉黑案件37件371人、涉恶案件185件1259人,有效遏制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切实发挥好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共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27件,其中提前介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184件,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取证方向、证据完善、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2000余条。
三是坚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共追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5人,追诉16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29人,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70件次。
四是坚持挂牌督办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实行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共挂牌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0件,其中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0件、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9件、市州检察院挂牌督办42件。
五是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省检察院下发《关于实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发现“保护伞”线索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将“破网打伞”作为衡量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立案侦查恶势力“保护伞”1件1人,通过对已办结案件梳理、在办案件深挖彻查等共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03条,其中发现“保护伞”线索124条。
六是坚持加强协调联动。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与省纪委省监委联合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明确建立信息互通、提前介入、线索双向移送、联合会商、联合挂牌督办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不批准逮捕的说理,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引导对不批准逮捕案件的补充侦查取证。注重三级检察院的上下联动,省检察院对市、县检察院办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备案审查。
七是坚持积极参加社会综合治理。对在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共向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2份。为确保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检察机关均与发案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八是坚持专项斗争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有机结合。强化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联动,注意发现和依法严惩危害脱贫攻坚战的黑恶势力犯罪。经报省委同意,省检察院决定,2019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三个到位”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的做法得到最高检推介。
九是坚持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全省三级检察院共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85个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业团队,坚持捕诉一体,同一案件由同一办案主体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进一步提升了专业化办案能力和水平。组建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省、市、县三级院55名员额检察官入选专家人才库。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扫黑办作出的安排部署和全省检察长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的能力水平,推动专项斗争全面向纵深推进。一是充分认识到,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对社会生态有强大带动效应,对政治生态也有显著净化作用。二是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坚持捕诉一体、提前介入、快捕快诉、高质量出庭,强化协调联动、释法说理、专业共识、依法规范等工作。三是坚决打赢大案要案“攻坚仗”、起诉审理“法律仗”、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切实牢记“依法”二字,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能力水平,认真组建好捕诉一体的专业办案团队;重拳“破网打伞”,认真落实好“保护伞”线索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参加社会治理,强化检察建议运用,确保打赢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顾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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