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

发布时间: 2016-04-15   |  来源: 县域经济   |  作者: 君君  |  责任编辑: 县域经济投稿

福建省三明市下辖的一个县。清流县位于福建西部,武夷山南侧,九龙溪上游。地处东经116°38′17″~117°10′29″,北纬25°46′53″~26°22′07″。全境东西宽53.8公里,南北长65.2公里,总面积1806.3平方千米,其中陆地1764.15平方千米,占97.67%;水域42.15平方千米,占2.33%。东接永安市、明溪县,西连宁化县东部,南与连城,长汀县接壤,北与宁化县南部,明溪县相邻。人民政府驻龙津镇龙城街22号,电话区号0598,邮政编码365300,距三明市区80千米。

清流县是著名的客家祖地之一,全县客家风情浓郁。森林覆盖率84%,无烟煤、莹石、钨等矿藏量丰富。2012年12月13日被中国经济林协会授予中国金线莲之乡的称号。

清流,古属黄连峒。周、春秋末为闽越地。秦属闽中郡。汉初属闽越国。东汉属会稽郡。三国属建安郡。晋为新罗县,地属晋安郡。隋开皇(581~600)时并入邵武县。

唐乾封二年(667)建黄连镇(今清流龙津镇),开元十三年(725)升为黄连县。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改属汀州龙岩县。后唐为长汀、宁化两县地,属汀州。五代初属闽王,后属南唐。后晋,归属宁化麻仓里,设清流驿。

宋元符元年(1098),提刑王祖道巡视郡县憩于宁化麻仓里清流驿,爱其山明水秀,认为宁化地界广远,难于管理,呈文上奏划宁化6团里、长汀2团里置清流县,以“溪流回环清澈”故名,属汀州。县治设坊郭里,后称城关。绍定元年(1228),撤销县建置。元至元八年(1271),恢复清流县建置,属汀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汀州路改为汀州府,清流属汀州府。清代属福建汀州府。

民国元年(1912),实行省、道、县三级地方政制,属福建省西路道,民国3年属汀漳道(道所龙岩)。

民国二十一年(1932),清流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清流属中央苏区,直至民国23年,红军北上抗日。

民国二十二年(1933)11月至民国23年2月,十九路军将领蔡廷锴发动“福建事变”,成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将福建划为4个省,清流属龙漳省。

民国二十三年(1934),福建省划为10个行政督察区,清流属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治所长汀)。翌年10月,全省改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清流属第七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五年(1936),福建省划为9个行政督察区,清流属第九行政督察区。翌年7月,全省改划为6个行政督察区,清流属第六行政督察区(治所永安)。

1950年2月22日,清流解放,清流属福建省人民政府永安专员公署。1956年5月,并入龙岩专员公署。1959年2月,清流、宁化合并,称清宁县。

1961年6月6日(9月批准)恢复清流县建置,属龙岩专员公署。

1963年5月,属三明专员公署。1968年,属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

1968年11月7日,成立清流县革命委员会。

1980年10月28日,清流县革命委员会改称清流县人民政府,仍属三明专员公署。

1983年4月至今,属三明市管辖。

1995年,清流县辖龙津镇、嵩口镇、嵩溪镇、林畲乡、温郊乡、沙芜乡、东华乡、赖坊乡、邓家乡、灵地乡、李家乡、长校乡、里田乡、田源乡、余朋乡,5个居委会、108个村委会。

2000年,清流县辖5个镇、10个乡:龙津镇、嵩口镇、嵩溪镇、灵地镇、长校镇、东华乡、林畲乡、温郊乡、余朋乡、沙芜乡、赖坊乡、邓家乡、李家乡、里田乡、田源乡。

2006年9月25日,撤销东华乡,并入龙津镇。合并后的龙津镇辖城东、城南、蔬菜、大路口、严坊、横溪、南岐、桥下、供坊、俞坊、暖水、基头、下戈、拔里14个村委会和渔沧、长兴、凤翔、翠园4居委会,镇人民政府驻现东华乡人民政府驻地长兴南街17号。全县辖5个镇、9个乡:龙津镇、嵩溪镇、嵩口镇、灵地镇、长校镇、温郊乡、林畲乡、田源乡、沙芜乡、赖坊乡、余朋乡、邓家乡、李家乡、里田乡。

2007年12月14日,撤销邓家乡,并入灵地镇。合并后的灵地镇辖灵地、灵和、青甲、杨源、姚坊、大坪、步云、邓家、田全、马寨、尤坊甲、吉龙、坑甲、古洋14个村委会,镇人民政府驻现灵地镇人民政府驻地(群英街52号)。

2013年,清流县辖5个镇、8个乡:龙津镇、嵩口镇、嵩溪镇、灵地镇、长校镇、林畲乡、温郊乡、余朋乡、沙芜乡、赖坊乡、李家乡、里田乡、田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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