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强化保障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发布时间: 2018-04-23 | 来源: 县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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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将继续坚持源头防治、全民共治,科学制定大气污染治理计划,认真实施蓝天工程,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去产能,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行动,强化保障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确保全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52微克/立方米以内,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持续下降,重污染天气不断减少,全区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以上,如期实现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
该区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并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措施。加强宣传引导,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途径,告知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指导公众出行和调整其他相关社会活动。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列明重污染天气相应预警级别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机动车等应急管控措施。加强督查督导。重点督促应急减排清单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采取错峰生产、停限产等方式,达到应急减排目标。强化人工干预,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力争实现大气污染物浓度“削峰”。
与此同时,该区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建立“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认真落实企业治理污染责任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限期解决问题,确保达标排放。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逐年增加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同时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市场基础性配置作用。引导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探索开展PPP模式治理大气污染。
此外,该区强化执法督查。区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执法督查重点,制定年度执法和督导计划,开展常态化监管检查,形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好省环保厅2018-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能够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须制定可操作的、有明确时间节点的整改工作方案,并限期整改到位。通过强化整治措施,切实推动解决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治污责任落实。(仇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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