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铜官区加强工业污染综合防治

发布时间: 2018-04-27   |  来源: 县域经济   |  作者:   |  责任编辑: 县域经济投稿

今年以来,铜陵市铜官区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为抓手,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途径,加强工业污染综合防治,严守生态红线,积极推进生态宜居城区建设。

该区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到6月底前,完成全区钢铁球团、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排查与评估。10月底前,完成全区其他工业行业废气污染源排查和评估。在全面排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区环保局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要逐一建档,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督促超标企业及时实施整改,整改完成后逐一销号,并向社会公开。对问题严重、整改达标无望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关闭。要督促工业企业严格落实和规范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报告。

与此同时,该区实施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和“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组织开展全区详查工作,在2017年“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基础上,4月底前,区环保、市场监督及经信等部门联合,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确保排查工作覆盖到位、不留死角。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发现的违反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审批手续不全且无法补办、非法使用土地且无法取得合法使用权限、建设或使用违章建筑、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违法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原则清理到位;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的严格实施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逾期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坚决关停;对应进驻而未进驻工业园区的,实施责令停产、限期搬迁措施;对偷排直排的工业摊点和小作坊,严格依法实施关停取缔、吊销营业执照措施。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清理整改任务,基本消除“散乱污”现象。

在此基础上,该区推进涉气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执行《安徽省重点控制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要求,制定出台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方案,编制钢铁球团、化工、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企业清单,达不到国家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企业应于4月底前制定限期治理计划,并于10月底前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任务。自11月1日起,对未完成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和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企业,实施限产限排或停产措施,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此外,该区实施重点企业错峰生产。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常态化开展重点企业冬春季(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运行负荷调控,科学制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和便于核查的要求,督促全区钢铁球团、化工、铸造等行业企业完善冬春季运行负荷调控清单编制,落实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加大限产比例等管控要求。按照“谁改造谁受益、早改造早受益”原则,对10月底前完成升级改造并稳定达到国家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企业,实行冬春季错峰生产豁免,原则上不再实施运行负荷调控,但须按照《铜陵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相应污染管控等应急响应措施。开展全区错峰生产、应急减排企业废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情况全面排查,对应安装但未安装的涉气企业,要求于10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基本实现重点污染源的全面监控。健全在线监控设施监督管理措施,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在线设施运行、比对等制度落实情况监管,切实发挥自动在线在环境监管中“千里眼”的作用,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仇春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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