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大火 民警神速赶到扑灭
中国县域经济 讯 近日,河南省临颍县大郭镇曹城村一老年精神障碍患者晚上在屋门口给电车充电时,深夜引发火灾,民警及时将大火扑灭,消除安全隐患。
2020年3月14日晚上11点15分大郭派出所民警接报警称:大郭镇曹城村老村室着起大火,里面可能有人,你们快点过来吧。这时已经连续两天两夜办理案件的民警韩红涛接到报警后立刻向所长胡伟冰进行了汇报,按照胡所长的指示,民警韩红涛一边安排好人员对违法嫌疑人看管,同时和民警李阳,辅警石小川、胡高进、张帅龙、王毅博等人火速赶往现场,并联系了消防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首先核实屋内人员已全部出来,松了口气,民警发现火灾现场房屋窗户及屋门浓烟滚滚,火势燃烧的很凶猛,民警一边疏散群众,一边快速通过消防车进行灭火,由于火灾现场屋门口堆了一堆垃圾也已引燃,民警来不及考虑安全问题,踏进垃圾堆,站在屋门口进行扑救,由于抢救及时,经过二十多分钟的奋战,民警将熊熊大火扑灭,从而避免大面积火灾事故发生。
灭火后,民警清点装备时才发现辅警胡高进在救火时腿部被垃圾堆的铁丝挂伤,其他人询问胡高进伤势时,胡高进笑着说,一点小伤不算啥,还好大火及时扑灭了。后经调查了解到这次起火的地点是曹城村的老村室,被村干部安置给村里的5名贫困户居住使用,这次火灾的起火点是最西面那个房屋的门口,起火原因是住在最西面那户的精神障碍患者曹某群( 男,一级重点精神病,51岁 )给电车充电时引起的。由于火救得比较及时,没有引起人员重大伤亡,只是曹某群的面部被火轻微烤伤。
民警当场对曹某群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现场对在场的群众进行了消防安全宣传,告知群众一定不能在屋门口、楼道口给电车充电,购买电车及充电设备要选择正规厂家和合格产品,根据使用说明正规充电,严禁在小区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公共场所充电,以免发生火灾。 (陈洪业 韩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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