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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敏河人民检察院 开展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

    来源:县域经济  作者:胡万春  发布时间:2020-06-09

    中国县域经济 讯        2019年1月17日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对控告申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对收到的群众来信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程序性问题一律在7日内回复,实体性问题一律在3个月内就进展或结果向申诉人答复。为全面生动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自6月8日至12日开展为期一周的“守护生态、服务民生、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宣传周活动。

      一、贴近群众,改变工作方法

      变群众“上访”为干警“下访”,对生活困难、行动不便或偏远地区的信访人,可以采取视频接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形式,由信访事项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到信访人、信访事项所在地进行回复、答复和释疑解惑,倾听信访人反映诉求,将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二、及时回复,推进阳光信访

      对群众向检察机关提出的诉求一律在7日内回复。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统一受理群众控告、举报、申诉等信访事项,细化来信接收办理台账,将受理时间、办理时间、答复时间、材料流转节点等内容全部登记在册,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紧急重复信访事项,在迅速依法妥善处理的同时,采取适当方式立即回复信访人,并在24小时内向上级院报备。

      三、跟进答复,解决群众诉求

      实体性问题一律在3个月内就进展或结果向申诉人答复。按照“谁承办谁回复”的原则,信访事项的承办部门负责对信访事项的办理进展或结果依法及时进行答复,并依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同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回访工作,进行协调和疏导教育,努力做到法、理、情三者相结合,避免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对回访情况进行记录分析,了解信访人的现状及态度,制作群众信访征求意见表,收集整理群众意见,对案件办理进行评价,根据群众意见不断完善信访工作。

      四、依法移送,不让诉求落空

      对上级院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7日内完成审查受理工作。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同时要求被移送单位出具回函,向其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扎实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用真心、真情对待群众反映的每一个意见和诉求,真正实现“检声”与民意的和谐共振。               ( 胡万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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