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邑县基层治理中“小人物”有了大作为
中国县域经济 讯 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枫桥经验”本土化?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创新思路抓治理,让“小人物”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大作为。
疫情发生以来,高邑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部门以乡村调解为基础、以专业调解为重点、以多元化解为保障,有效破解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困境,探索出一条共建共治共享之路。今年以来全县已调解纠纷1156件,其中专职调解员调解706件,当事人赠送锦旗24面,全县没有发生“民转刑”命案,矛盾纠纷类上访和民事诉讼案件均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一网三融合”,夯实基层调解基础
高邑县拥有107个行政村(居),全部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组织,依托“一网三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思路,坚持以村(居)调解员、网格员、辅警“三员合一”,全力推进一村一专职人民调解员,积极培树13个村(居)试点单位。疫情前,他们对调解员进行了两次集中培训;疫情后,通过微信群进行线上培训。村(居)调解员队伍的加强,从源头上预防、排查、调解纠纷,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化解的良好局面”。
全县5个乡镇全部建成了规范的高标准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每个调委会配备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他们综合运用法律、经济、道德、习惯、心理、情怀、社会等多思维开展调解工作。基于此,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聘方式、选聘条件上,他们结合当地实际进行了创新与探索。在选聘方式上,采用司法所推荐和自主报名,让懂法律,从事过村(居)书记、主任,或者是办过企业、经过商,或者是爱管“闲事”的20名明白人首先入选。这些“小人物”,都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且群众威望和工作热情高。如诉调对接专职调解员邢国棉自学法律,爱管“闲事”;高邑镇专职调解员王英杰是村里的“和事佬”,村里大小事他都热心帮忙;万城镇专职调解员王志军好打抱不平,哪里有纠纷他就往哪里跑,开展工作得心应手。正是有他们这些“小人物”“和事佬”,从而实现了“大事不出镇”的工作目标。

搭建“大舞台”,让“小人物”唱好主角
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高邑县着力为专(兼)职调解员搭建“大舞台”,让“小人物”在调解工作中唱主角。县司法局首先组织岗前集中培训,与法院一起组织调解员参加旁听庭审,开展案例评析、实训演练、个案指导。邀请律师结合学习《民法典》为专职调解员答疑解惑,提升调解能力。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建立专职调解员基础工资加“以案定补”加“以奖代补”报酬和激励制度。
县里规划修建综合规划展馆,是提升县城品位,提升城市内涵的重大工程,但拆迁并不顺利。展馆修建地属于石家庄汇德隆超市,而该超市由7户商家租赁经营,且租赁合同都没有到期。在有关部门两个月的协调下,仅有两户商家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影响了重点工程如期进行。8月初,申请专职调解员调解,县司法局还安排专门工作人员现场法律指导。在经过多次实地了解情况后,根据各个商户不同情况、不同诉求,按照《民法典》平等保护双方合法利益原则,分别拟定了相应的调解方案,开展调解。对房屋测评中漏评的,联系测评公司补评;对超市内附属建筑物权属有争议的,先解决权属争议;对超市与商户的租金纠纷,疫情前的补缴,疫情后的免除;对商户提出的补偿额偏低等问题,合理的经调解该调整的进行了调整。对双方不合理的请求,调解员多次上门耐心做好工作,释法明理,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使汇德隆超市与5户商家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超市负责人感慨地说“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我们心服口服”。

依托“大调解”,强力推进基层治理
人民调解的纠纷范围虽说无所不包,但并非无所不能,许多矛盾纠纷的解决需要多元化解机制的衔接、多个部门的有机配合。为落实县委提出的“三无”创建总体目标,高邑县制定《关于深化“三调联动”推动多元解纷 建立大调解格局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采取系列措施努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诉调对接解民忧。县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许兵杰、邢国棉、段军华、李从周、李新生等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中心调解室,乡镇专职调解员入驻乡镇法庭,诉调直接对接,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目前已直接承接法院在受理过程中、受理后、或者执行过程中,委托调解的纠纷案件241件,已有187件得到圆满解决。如大营镇一对夫妻,2016年法院判决离婚,但财产分割部分没有执行,双方争执不断,纠纷日趋激化。专职调解员接受委托调解,当事双方都在石家庄上班,周末才回高邑,调解员只好周末一趟趟到当事人家去做说服、劝解工作,用热心、耐心、诚心感动了当事双方,相互让步,达成协议,当场兑现,握手言和。历时4年多的执行案件和解后,为表达感谢之情,当事人双方先后专门制作的两面锦旗,送到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优势互补。在工作实践中,他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主动与行政调解衔接且效果凸显。乡镇政府直接移交36件,已调解27件,其中公安派出所移交或配合调解案件10起,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校园伤害纠纷4件。调解员调解有困难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又都积极协助调解,形成很好的衔接机制。专职调解员调解需要县直部门配合,县直部门主动跟进。如高邑镇李家庄赵某老汉与邻居因宅基地发生纠纷,近20年没有解决。专职调解员受理后,向县自然资源局报告请求协助调解。自然资源局立即安排人员配合调解,分清权属,纠纷彻底解决。近八十岁的老汉赵某喜出望外,拄着拐杖将锦旗亲自送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表达感激之情。(王勇 余保成 李永发)
相关推荐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31日,盱眙法院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朝阳行...
4月29日,金湖法院召开“整治顽瘴痼疾,广纳意见建议”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
近日,安徽凤台县尚塘镇派出所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深入辖区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宣...

PC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