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检察院规范开展检察建议工作
近年来,淮安区检察院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托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从党委政府关心的生态环境和生产安全等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等突出问题和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助力复工复产等方面着手,充分运用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等职能,做实调查研究,精准制发建议,协助整改落实,有序规范地开展检察建议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凝聚三方合力,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主动汇报,寻求多方支持。该院主动向区委、区人大汇报近年来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和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两次主专题调研检察建议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主动沟通,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该院相继会同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等十多家单位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交流,建立定期联络机制,为开展公益诉讼、落实检察建议工作开辟了互动协作的氛围。主动宣传,赢得社会广泛认同。充分发挥设在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民行工作宣传点的作用,积极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按区域选聘353名公益损害观察员,协助收集案件线索,充实公益保护的基层力量,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社会齐抓共管的法治环境。
二是完善三项机制,推动检察建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完善督导统管机制。将检察建议工作确立为“一把手工程”,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成立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定期召开分析督导会议,研究提出提高检察建议质量、解决检察建议落实有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完善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机制。明确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机制,要求检察建议由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办理,建议事项必须事先深入进行调查核实,并制作调查终结报告,全面提升检察建议工作标准。完善检察建议评查考核机制。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适时对送交备案的检察建议的必要性、合法性、说理性进行审核。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业绩考评,与检察绩效奖励挂钩。
三是优化三种举措,实现检察建议双赢共赢。加强建议前听取意见。秉持“督促之诉”和“协同之诉”并重的发展理念,坚持监督不越位,尽职不越权,不唯建议而建议,在制发前主动到被建议单位沟通协调,主动听取意见,形成共识,取得理解和支持。创新检察建议送达方式。主动采取宣告送达,现场释法说理,听取意见,释放司法善意,增进沟通协调,形成司法、执法良性互动。围绕督促落实持续发力。强化跟踪问效,克服以往工作中存在的检察建议“一发了之”问题,把监督事项“落实了没有、到位了没有、取得实际效果了没有”,作为“评判检察建议成效”的最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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