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要求,深化检务公开,彰显司法公信力,近日,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就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监管履职不当案件是否需要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召开了公开听证会。这是该院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召开的首场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戚继华主持。县人大代表及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代表受邀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县农业农村局部分工作人员及该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干警参加旁听。
2020年6月,该县公安局查办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案件,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对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同年11月,该县法院经开庭审理,除依法追究4名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外,判决其对破坏的渔业生态资源损失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修复被破坏的渔业生态资源。
案件办理后,该院对近年来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进行排查梳理,发现该县辖区河道内存在使用电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现象,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县农业农村局对此应当依法严格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院对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非法捕捞水产品监管不作为一案进行立案审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开展听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该院对是否需要向县农业农村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员额检察官许鸿飞首先介绍了该院查办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办理和判决情况,让与会人员了解本次听证会召开的前因和背景。
随后,他就县农业农村局下辖综合执法大队监管履职不当的事实、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的法律依据以及拟提出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拟听证事项向会议作了详细的阐述说明。
县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了非法捕捞水产品这一破坏渔业资源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及社会危害。
县农业农村局参加会议负责同志介绍了该局对非法捕捞水产品问题监管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对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履职中发现的监管不当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措施表示接受和认可,并表示将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全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力度,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听证员对该案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深入讨论,综合全案情况,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县农业农村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并表示,检察机关就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举行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接受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司法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体现,推动了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同时,农业农村局要围绕检察机关提出的整改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公益保护的合力。
根据听证员评议意见,并报请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宝同意,主持人当场宣布本案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并于会后及时按程序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依法履职,整改落实。
检察建议:
一、依法履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严查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行为。
二、严格监管,制定有效措施,强化对辖区内河道的渔业管控和动态巡查。
三、开展宣传,常态化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
本次听证会是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关于做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开展听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不断探索改革和完善办案方式的一次有益尝试。
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通过案件办理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积极接受外部监督,规范办案行为,有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的社会认知度和行政机关的认同感,助推形成全社会公益保护共识和合力,实现案件办理效果的双赢多赢共赢。(上蔡检察政治部许鸿飞、梁云琪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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