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促和谐 化解矛盾暖人心
5月24日,盱眙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在承办法官陈娇娇耐心细致的开导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用。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成功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而且给孩子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据了解,原被告系同学关系,于2015年2月开始同居生活,育有一子。因双方在同居期间未建立夫妻感情,无法共同生活,且就子女抚养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遂原告诉至法院。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陈娇娇考虑到孩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盱眙法院——段梦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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