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法院:执行干警高效执行 申请人送锦旗点赞
“谢谢小王法官,本来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执行到位了。” 5月27日,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申请人庞先生专程来到淮安区人民法院,送来“维护法律尊严,公正执法为民”锦旗一面,感谢执行干警王方敏高效办案,公正执法。
2019年3月至2019年9月,被告张某到庞先生处购买农药、肥料等货物共计114130元,但张某认为质量存在问题一直未付款。经过鉴定,庞先生所售的肥料并无问题。庞先生来到淮安区法院立案起诉,要求张某给付自己农药款。2020年12月22日,区法院判决张某支付庞先生货款11413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义务,2021年3月18日,庞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王方敏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但张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经法院通知也以各种理由拒不到院。
就在王方敏准备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时,庞先生打来了电话。他告诉王方敏,张某开着一辆车出现在他们村部的院子里。挂了电话,王方敏一行奔赴现场。来到庞先生所告知的地点后,他们发现了张某正准备开车离去。干警们立刻将其拦下,并依法出具了相关手续。一开始,张某依然不肯配合执行,声称自己拿不出这么多钱。干警们告知张某,如果他不能及时履行判决义务,将会对其车辆进行扣押拍卖。眼看着干警要将封条贴在了车辆上,张某慌了,连忙让干警给他点时间来筹钱。最终,双方在干警的主持下,签订了协议,约定一周后到法院支付所有货款。
5月28日上午,张某如约到法院履行判决义务,而就在前一天,庞先生也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供稿人:淮安区法院华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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