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环资法庭公开审理二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6月2日,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了2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分别是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虹等10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吴某德、朱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两起案件的12名被告人均系通过网络、花鸟市场或者他人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经鉴定相关野生动物包括塞舌尔巨陆龟、亚达伯拉陆龟、胫刺陆龟、目美洲蜥蜴、绿颊锥尾鹦鹉、球蟒等,均被列入CITES公约附录Ⅱ或者被列入CITES公约附录Ⅰ。部分被告人还通过非法买卖行为从中获取利益。故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各名被告人的行为,依法均应当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经公开开庭审理后,法庭将择期宣判。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青少年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意识,树立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理念,下午庭审中盱眙法院还联系了小学生代表旁听了庭审,以具体案例的形式教育、引导孩子培养从小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向学生们介绍了野生动物知识、法院职能、法庭情况等,分发了环资案例宣传册,并让他们亲身感受了庭审概况。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以后一定会保护小动物,增强环保意识,做环境保护小卫士。(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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