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多方努力执结“发票”案
盱眙法院在执行申请人王某某、喻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承办人发现此案隐藏着几个弯弯:开发商A公司与本案被执行人杨某某之间约定,A公司将一套商品房抵给杨某某作为工程款并承诺提供售房发票,杨某某又将此房卖给申请人王某某和喻某某,在买卖成交后,王某某与喻某某要求杨某某提供购房发票好进行过户,因个人不能开发票,杨某某找到A公司要求他们按过去约定提供发票,此时A公司因 拖欠税款被纳入非正常纳税户,对其限制开发票,A公司表示没有办法提供发票。为此,王某某与喻某某将杨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杨某某向王某某、喻某某提供售房发票,经调解,被执行人杨某某承诺给申请人王某某、喻某某开具相应售房发票,但是因个人无法开具商品房售房发票,杨某某根本履行不了调解协议,王某某与喻某某便申请法院执行。为了这个“简单”发票案,承办人开动脑筋,千方百计解开这“弯弯”。
今年年初,包括税务部门在内执行联动机制决定定期会办共同解决执行难题,期间A公司正好又是本院另一案件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对A公司的房产进行了拍卖,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通过执行联动机制,亲自出面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除标的之外A公司的剩余拍卖款交予国家税务局作为税款,另由A公司补齐所欠的税款以及相应的罚款,使该公司转为正常纳税户的建议,经过多方接续协调,这一建议被采纳,解决了该公司涉税款方面的“问题”。此“症结”解开后,A公司能开发票了,杨某某的承诺基本能实现,王某某、喻某某申请执行的事项也就迎刃而解,7月中旬,此案得到圆满执结。原本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解决的问题,经过多方努力不仅理顺了关系满足了当事人诉求,而且还实现了为民办实事的初衷。(费尤祥、李前明)
相关推荐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31日,盱眙法院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朝阳行...
4月29日,金湖法院召开“整治顽瘴痼疾,广纳意见建议”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
近日,安徽凤台县尚塘镇派出所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深入辖区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宣...

PC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