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区长行政应诉“出庭又出声”
9月24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耿某诉淮安市淮安区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赔偿一案,淮安区区长颜复作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又出声”,参与答辩和辩论,就有关事项作出解释。这是行政诉讼法修改以来该区首例区长出庭案例。
近年来,淮安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一是制度先行,规范职责行为。建立完善行政诉讼各项规章制度,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部门行政应诉报备制度,压实各部门单位行政应诉责任。二是源头把控,增强法治意识。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发挥区政府领导出庭应诉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聘请6名资深律师担任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区、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覆盖率100%,重大疑难行政诉讼案件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应诉。三是强化监督,聚焦责任落实。将行政诉讼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对败诉案件较多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不力部门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及时对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行政机关未出庭应诉情况实时通报制度,以监督倒逼依法行政。 (刘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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