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
“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文物是国有资产,是古人留给我们的珍贵财富,我们应当惜之,护之。11月26日,在盱眙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博物馆共同见证下将战国晚期铜壶在内的15件涉案文物全数移交给盱眙县文物局予以专业化保管和收藏。


该15件文物系盱眙县检察院移送盱眙县人民法院起诉的许家燚等人盗掘古墓葬、张金好等人盗掘古墓葬、孙永进等人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刑事案件中的一批涉案文物,其中包括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6件以及一般文物8件,盱眙县检察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联合多部门及时将涉案文物移交县文物局,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涉案文物移交等长效保护机制,站好文物保护的“最后一班岗”。( 季晓燕 )
相关推荐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31日,盱眙法院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朝阳行...
4月29日,金湖法院召开“整治顽瘴痼疾,广纳意见建议”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
近日,安徽凤台县尚塘镇派出所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深入辖区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宣...

PC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