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检察院送达督促监护令 落实家庭监护责任
近日,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郑某某、李某某均存在监护人监管缺位等问题,致使未成年人遭到侵害。为此,盱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关工委、民政局、妇联、教育局、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所在村委会召开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现场会,要求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郑某某的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对郑某某的监管存在缺位现象,并且郑某某与父母亲子关系紧张。为了督促郑某某父母积极履行监护职责,让其能够获得家庭的关爱与呵护,检察官决定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成为“合格”的监护人。
现场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两名未成年被害人监护人当面宣读《督促监护令》,并要求家长要深刻反思自己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长期教育监管不到位,对孩子的学习生活、日常行踪不了解不关心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其他各单位也分别进行释法说理。最后,两名监护人均表示,今后将认真履行监护义务,切实担起监护职责,多关心、关爱孩子,加强亲子沟通,让孩子健康成长。
下一步,盱眙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继续牢固树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理念,依法履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张军林 胡继家 谭艳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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