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分钟,法官完美化解棘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近日,白银市景泰法院张治学法官审判团队妥善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2年2月下旬,原告朱某某来法院诉称,2021年11月9日10时30分许,被告郝某某驾驶DK3393号三轮载货摩托车,沿景泰县一条山镇昌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昌林路与长城路十字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与由西向东直行至该十字路口的原告驾驶的甘D3F35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景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负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将其所驾驶的车辆送至景泰县某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修理,共计花费修理费11275元。修理期间,原告朱某某从景泰县某商贸有限公司租用车辆作为替代性交通工具,花费租车费3151.2元。后经过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要求被告赔偿上述损失未果。原告具状起诉,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在其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下列经济损失:修理费11275元、租车费3151.2元、车辆折旧费用5000元,合计19426.2元。
办案法官在认真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以被告单方找修理厂家修车产生了较大数额修理费用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辨法析理,给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50多分钟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心结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被解开,并认识到各自在事发前后存在的不足和欠妥之处,都愿意作出让步。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确定由被告郝某某向原告朱某某当庭赔付车辆维修费6000元,双方就此案结事了,互不纠缠。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友对法官公正高效、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表示由衷的钦佩。 ( 祁常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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