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在线巡回审判,为青山绿水撑起“保护伞”
洪泽湖是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在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3月31日,为进一步突出生态安全保护,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该条例系省出台的首个关于单体湖泊保护的法规,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
盱眙法院洪泽湖流域环资法庭作为省内9家生态功能区法庭之一,承担着淮安、宿迁两市沿洪泽湖地区的环资案件审判重要职责,为积极推进《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法庭开展了“以法之名、守护大湖境美”主题系列宣传活动。
——以案释法,直击庭审现场
4月27日下午,环资法庭充分利用“智慧政法聚合工程”的终端成果——“四频一网”工程系统,就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开展线上巡回审判,在县法院视频会议室公开开庭审理。庭审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李叶红、省人大代表周勤等四级人大代表在主会场旁听庭审,同时转接全县各镇街,各镇街县级人大代表,林木收购、运输、栽种等类案易发人员及部分网格员200余人分别在分会场观看了庭审。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霍某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普法宣讲,聆听法治课堂
庭审结束后,环资法庭专门邀请了县林业站站长王平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切入点为大家讲述有关林业资源保护的知识,王站长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从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林地保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说,以此提升群众保护森林资源意识。
为更好的宣传贯彻《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法官蒋莹莹还从条例的立法背景、机制建设、保护利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对条例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读,积极引导辖区群众准确理解条例,切实做好洪泽湖流域生态安全保护工作。
活动结束后,全国人大代表李叶红表示,《江苏省洪泽湖保护条例》出台的意义重大,切实加强了洪泽湖保护、促进了资源利用、保障了生态安全,法庭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对条例实施起到很好的宣传贯彻作用,也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的体现,希望洪泽湖流域环资法庭能够立足本责,继续为呵护一湖清水、守护大湖境美、保护绿水青山贡献法治力量! ( 杨平 刘丹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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