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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滥伐林木案

    来源:县域经济  作者: 童笑笑  发布时间:2022-06-06

      世界环境日为每年的6月5日,它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它是联合国促进全球环境意识、提高政府对环境问题的注意并采取行动的主要媒介之一。

      值世界环境日前夕,盱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文武至盱眙县人民法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滥伐林木案。

      经查:2021年4月11日,被告人曹某某、孙某某、龚某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位于盱眙县铁佛林班726号小班内的杨树72棵,材积共计38.3643立方米。

      庭审过程中,姚文武检察长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当庭询问了有专门知识的人,就不同林种对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是否有差异、砍伐林地内自己所有的林木需要办理砍伐证背后的环保及司法理念、滥伐林木后如何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等问题听取了专家意见。

      进而结合案件事实及专家意见,对被告人行为的危害性及法律适用进行详细阐述,并劝诫被告人应当吸取教训,增强保护环境及遵纪守法意识,勿存侥幸心理。同时考虑到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又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遂向法庭提出对三名被告人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三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自己作为从事林木买卖经营的人员,未能严格遵守森林法的规定,做到规范采伐林木、保护森林资源,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接受法律惩罚。

      盱眙县人民法院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全部采纳,并当庭作出判决。( 童笑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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