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司法拘留
11月16日下午,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清江浦区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姚某送拘。

据了解,姚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申请人刘某借款,合计近100万元,后拒不偿还。刘某将姚某诉至清江浦区法院,要求其还本付息。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姚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92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姚某拒不履行。后原告刘某向清江浦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9月份,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对姚某开展财产调查后发现,其名下唯一一套住房已经被其他法院依法拍卖,名下的网络资金、银行账户也被法院多轮冻结。执行法官依法向姚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将其微信账户进行冻结,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姚某依旧拒不还款。
11月15日下午,执行局干警王春巍、卢晓宇依法搜查被执行人住所地。在查看姚某手机时,发现其微信钱包在被法院冻结后,有大额进账记录,且此前一年内几乎每月都有几万至十几万不等的流水。但姚某坚称这些进账并不是其本人财产。经执行法官教育后,姚某依旧不配合主动还钱。11月16日下午,法院依法对姚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下一步,清江浦区法院将对姚某的微信账户进行仔细调查,并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切实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孔冬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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