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腾房 打响新年执行攻坚第一枪
新年伊始,执行不停。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洪泽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干警联合赶赴江阴,依法将买受人竞买的一套价值107万元的法拍房强制腾空并顺利交付买受人。
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姚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洪泽区法院依法判决姚某返还孙某投资款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姚某未予偿还,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查封了姚某位于江阴市的一处房产,依法进行了拍卖,最终以107万元的价格成交。姚某在拍卖前书面承诺成交后七日内主动搬离,但未予搬离;法院两次向其发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腾房,但姚某仍未腾房。洪泽区法院执行局遂提前制定预案并在新年伊始赶赴江阴进行强制腾房。腾房过程中,执行干警全程录音录像、清点物品、登记造册,确保腾房工作公开透明,历经5小时最终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强制腾房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种有力手段,是切实实现当事人实体权利和确保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此次执行行动,执行干警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程序规范,打响了2023年执行攻坚第一枪,展现了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行为的决心,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张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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