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强执行 倾力调解促和解
新年伊始,执行不停。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洪泽法院在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中,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张某向某加油中心购买柴油后未依约支付货款,致使该加油中心诉至法院。洪泽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向该加油中心支付货款及利息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期履行,加油中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张某,但张某态度强硬,拒绝履行。

节前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多番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张某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但生活困难,家人生病每月都要支付医药费,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希望执行法官能够主持双方进行和解。在了解到张某和解意愿后,执行法官立即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张某现场履行5000元执行款,剩余款项按照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 濮雪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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