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联手 温情化解——促进故意伤害引发系列诉讼“一次终结”
近日,洪泽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创新引入“刑加民”一体化审理机制,积极促成被告人和被害人达成和解,成功化解系列诉讼,取得了较好的审理效果。
案件起源为,被告人张某、黄某某与朋友在KTV唱歌,期间被害人唐某某与朋友前往该包间,双方因琐事引起了争执。因双方都喝了酒,矛盾没有及时平息,张某与黄某某对被害人唐某某的头面部进行了殴打。经鉴定,被害人唐某某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该起酒后失控的争斗引发了三起诉讼,唐某某先后两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黄某某要求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随后,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黄某某提起公诉。
刑事案件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及时引入了“刑加民”一体化审理机制,邀请民事案件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该案以民事案件的损害赔偿金为参照,在刑事审理中专设当事人和解特别诉讼程序,通过释法说理,劝导当事人积极进行社会关系修复,矫治过错、消弭矛盾,用情理法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
最终,结合两名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法定情形,依法从宽处理,对两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同时,民事案件一起履行完毕,一起撤诉。至此,该起酒后斗殴引发的系列纠纷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了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刑事法官的法槌不仅为惩治犯罪而敲,也为教育感化而敲,更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而敲。在刑事案件中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既能弥补受害人的损失,也能减轻被告人的刑事处罚,终结两方之间的恩怨,便于双方放下过往开启新生活。”审判长郭学龙如是说。 ( 陈颜 陈一鸣 )
相关推荐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31日,盱眙法院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朝阳行...
4月29日,金湖法院召开“整治顽瘴痼疾,广纳意见建议”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
近日,安徽凤台县尚塘镇派出所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深入辖区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