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速裁庭妥善处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日前,盱眙法院速裁庭妥善处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当庭给付原告赔偿款14000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朱某骑二轮电动车在道路上与姚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朱某受伤,该起事故经盱眙县交警大队认定,姚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朱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审理中,姚某对朱某的医疗费关联性不予认可,对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也不予认可,双方矛盾突出,争议较大。承办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从人和的角度,寻找双方共同点,以期实现案结事了目的。经过多次调解和释法解惑,最终姚某同意赔偿朱某损失14000元,并且当庭给付,双方案结事了。
一直以来,盱眙法院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用心用情纾解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当事人获得感、幸福感,助力和谐社会建设。 ( 王倩 赵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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