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洪泽:用司法的“四个维度”润泽民企营商环境
近年来,洪泽法院以打造“安商护企”110阵地和建设“法治园区”为抓手,积极开展法润民企“6+1”活动,与企业“1+1”结对共建“和谐企业”,扎实开展涉企纠纷、经营风险源头防控和多元调解,为辖区民企的营商活动及其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涉民企纠纷明显下降、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显著优化、落后产能和僵化企业清理渠道进一步畅通。
——府院联动,产业优化有力度
近年来,洪泽法院积极推动和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以破产审理指标这一评价营商环境的核心因素为重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独立摸索出一套以法院主抓、政府主导、债权人自治、管理人实施的“四位一体”破产案件审理模式。通过充分借助地方党委政府之主力、加大市场招募之引力,多渠道引进投资人参与破产企业资产处置,有力推进了破产资产的高效、快捷变现,为保丽嘉、恒源汽配及天虹、金虹等新老进企业资产交接、腾空置换、投产升级提供了高效的司法服务。强化机制推动。专门制定《关于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的实施办法》,明确领导责任、确定考核标准及奖惩规则,用制度规范审理,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超长期案件。出台《管理人履职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制定《管理人履职考核意见表》,由破产案件合议庭对管理人在个案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倒逼管理人勤勉尽职。同时,抽选8名员额法官组建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通过量化选任评分选择合适管理人。强化分类甄别。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挽救价值的企业,利用破产重整或庭外协议重组等方式促使企业焕发生机;对丧失经营价值且再生无望的企业依法出清。在受理的九牧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案中,法院将该公司全部资产进行打包,并以100%股权对外转让,使得普通债权人偿债率由1%升至10%,实现了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2020年,洪泽法院已审结破产案件10件,结案数和旧存案件清理数均居全市第一,共清理债务2.44亿元,释放土地资源359亩,房产2.86万平方,安置职工623人,有力地推动了“僵尸企业”快速出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效激发了地区经济发展新动能。
——贴心结对,风险防控有温度
建立服务民企110阵地。对全区20家重点民企实行“一企一法官”结对帮扶,全程参与重点民企经营风险防控,全力促进结对企业实现“零诉讼”。在阵地搭建与企业负责人交流互动的微信群,纠纷发生时可以在第一时间给予法律指导,推动企业实现纠纷“零诉讼”、经营“零风险”。今年以来,结对法官已开展纠纷排查、矛盾协调105次,解答企业法律问题189个,诉前化解民商事纠纷136起。建立企业“法律体质”健康检查制度。定期梳理涉企纠纷,就共性问题及时向有关企业和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个性问题及时对症下药、开出处方,帮助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堵塞风险漏洞、完善管理机制。今年共向企业或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10条,帮助企业健全管理办法20余份。每季度由结对法官制作并发放民企运营法律体检表,针对民营企业在管理、融资、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引导企业提升风险防控素养。每半月深入企业开展一次“法企同行”法治宣讲,每月开展一次“双百”法律助航知识讲座,每季度邀请企业家代表观摩庭审,不定期深入园区重点企业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100余册,每年为企业职工讲解《劳动法》、《合同法》等,从融资理念、规范用工、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等多角度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同时,健全院企双向交流机制,邀请民营企业家辅讲解经济形势、介绍经营知识,引导法官提高服务民企的针对性。
——有的放矢,机制保障有厚度
净化融资市场。联合税务部门率先出台了《关于依法规范金融市场协同治理民间借贷工作的意见》,明确对民间借贷出借人通过执行获得的利息收入依法征税,从严规制民间借贷放贷人的诉讼行为,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意见”的出台不仅遏制了民间借贷行为、防范了司法资源浪费,还为维护地区金融秩序稳定,增加地方税源作出了有效探索。优化营商环境。专门研究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十条措施》,以文件形式推动立案、审判、执行下好服务企业“一盘棋”,从三个环节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审慎办理,提高诉前调解、快速审理、高效执行工作合力,为企业营造优质司法环境。洪泽区委书记朱亚文在批示中以“针对性强,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等语给予了高度肯定。构建多元调处机制。在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引入工商联等行业调解工作室,专门为企业之间债权债务纠纷提供非诉讼调解服务。今年以来已经有30余起涉企纠纷经调解成功化解,从接收材料到纠纷化解,时间不超过15天。聘任部分民营企业家担任特邀调解员,联合工商联、行业商会开展诉前分流调解、诉讼中委托调解,使得数十起批量涉企纠纷案件得以快速化解。如某纺织公司因劳资矛盾纠纷,被14名工人分别诉至法院,我们积极依靠特邀调解员主导和参与调解,从而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将所有纠纷悉数化解。
——高效执行,业态保护有准度
在强化涉民企案件审判团队化解力的同时,该院积极提升涉民企案件执行力,真正打通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任督”二脉。
践行正确理念。审慎、善意、文明,是洪泽法院的执行工作的重要司法理念。我院从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审慎办理,提高诉前调解、快速审判、高效执行工作合力,下好服务企业“一盘棋”。专门为申请人为民企的执行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本着程序简化、服务优化、力度强化的原则,全方位优先执行该类案件,今年已为辖区民企实现债权1.5亿余元。合理优化扶植。在涉企案件执行中,该院要求执行法官必须到企业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并将企业发展、偿还债务能力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力争通过分期执行、执行和解、债转股等方式,帮助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挽救价值的企业度过难关、恢复生机;同时审慎使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在某机械公司拖欠债款案中,执行法官考虑到该公司只是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的实际,没有武断使用强制措施,积极引导协调双方执行和解,以“放水养鱼”的执行方式换来了该企业在重要机遇期的发展良机,赢得当事人双方的高度认同。净化营商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对“套路贷”虚假诉讼、非法金融活动进行专项整治。已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件,惩处罪犯24名,斩断了妄图设置“套路”、伸向民企的“黑手”,有力地净化了企业的营商和生存环境。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吴国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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