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非儿戏
“作为一名公民本应该用自己的双手去获取正当、合法的收入,但是被告人李某某利用电信网络平台,多次对他人实施诈骗行为,在特殊时期,抗击和战胜疫情是全国的头等大事,而李某某却利用百姓急需抗疫口罩之机,多次实施诈骗,这也表明其主管恶性较大,好逸恶劳的思想较为顽固,其受到法律制裁也是必然的结果。”2021年9月16日下午,盱眙县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人正在法庭之上发表公诉意见,听完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在法庭的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李某某对法官说:2020年年初时,我因为手头没钱,又觉得只是骗点钱,不会有什么影响,便谎称自己有口罩出售骗别人钱,一年半过去了,我的案件两次开庭都碰上了疫情,很不顺利,加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教育,我现在已经意识到防控疫情不是儿戏,跟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关系,我当初的行为错了,我愿意接受处罚,悔过自新。
2020年2月至3月,在全国疫情防控最严峻的时候,贵州 19岁的李某某待业在家,百无聊赖,当时疫情严重,口罩非常抢手,曾经做过微商的李某某在朋友圈里看到许多人求购口罩,于是便动了歪心思,谎称自己有口罩、额温枪向外出售,通过微信发布动态,先后骗取江苏、浙江等地三名被害人人民币1.5万余元,收钱后李某某并未发货,并随即将买家拉黑,骗来的钱被其用于吃喝玩乐。
因疫情时有起伏,本案又涉及跨省抓捕,案件办理进展缓慢,2021年6月侦查机关移送盱眙县检察机关起诉,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李某某通过打工将赃款全部退还被害人。2021年7月13日,盱眙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起诉,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周后,法院通知李某某开庭,7月20日左右李某某进从贵州坐飞机经南京到淮安盱眙,因当时江苏省内有疫情,李某某到盱眙后被隔离十四天,看守所无法正常收监,法院无法开庭,十四天后李某某只得返回贵州等待下一次开庭。9月16日,李某某再次到盱眙开庭,这次福建的疫情又出现,所幸并未对其开庭产生太大影响。
9月16日下午,法院宣判李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李某某当庭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案件现已生效。 ( 杨洋 刘亚云 )
相关推荐
近日,为褒扬河南省广大青年志愿者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的突出表现,团省委下发《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抗击新冠...
海口市卫健委称,按照国家和省卫健委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排,自3月1日起,海口市启动下一阶段重点人群的疫苗接...
本网铜川讯(通讯员 高正正 燕亚玲 段钰嘉) 2021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组织开展了新型冠状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