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获评洪泽区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中共淮安市洪泽区委、区政府通报2021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洪泽法院被表彰为全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张连军、韦澍两名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近年来,洪泽法院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文明创建工作要求,院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领导率先垂范、带队督查,全院干警共同参与、动态处置,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员齐动”的良好创建氛围。在创建过程中,洪泽法院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发布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做好劝导引导、卫生整治、规范车辆停放等工作,包干区域内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下一步,洪泽法院将继续保持勇攀新高、永不懈怠的工作态度,迎难而上、开拓创新,持续为洪泽区建设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法院力量。( 邓文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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