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银获评江苏退休法官法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近日,江苏省离退休法院工作者协会通报表彰“银耀天平”——江苏退休法官法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洪泽法院退休法官张贵银同志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退休不离岗。退休后,张贵银继续坚守在洪泽法院,从事诉前调解工作,同时兼任该院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关工委主任。
退休不褪色。他充分发挥老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成立张贵银工作室,善用“五心”工作法,化解婚姻家事纷争,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立关工辅导站,关注困境儿童;组织“银发生辉”普法讲师团走进校园,唱响“红色教育”,工作有成效、有力度、有特色,先进事迹多次在学习强国、《江苏法治报》等宣传报道。
下一步,洪泽法院将认真落实老干部“银发生辉·银龄行动”的部署要求,依托法院特色文化,挖掘老同志自身优势,组织退休同志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志愿活动,把退休老干部的专业优势转化成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 李海燕 柏若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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