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司法执行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推进会
长期以来,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在推进“保交楼”工作背景下积极化解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根据不动产登记问题化解工作的经验反馈,在诸多问题类型中,司法执行类(查封类)问题最为棘手,群众反映最为强烈。近日,市局王剑局长、王余江副局长,召集确权登记局、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就司法执行类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会议听取了确权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以往查封类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处置报告,法规处解释了查封发生限制产权转移的法律效力。结合清江浦区海润枫景小区等成功化解案例,各部门深入探讨了市直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淮自然资发〔2021〕115号)的文件执行情况,共同研讨最高法作出的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司法解释(法释〔2023〕1号),探究全市土地被查封相关遗留问题的化解方法。
王剑局长强调,司法执行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中心,坚决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在“报交楼”工作背景下化解各类矛盾;二是必须积极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要与人民法院加强沟通,对接市中院对该类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为合法合规处理该类问题提供快速通道;三是结合部、省、市遗留问题化解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总结执行类问题化解的成功案例,逐步建立工作机制指导日常工作开展。( 张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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