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质监局整治校园周边售卖电子烟行为
14日,大竹县工商质监局接到学生家长的反映:发现孩子嘴上经常叼着个“电子烟”,猛一看跟真烟没什么区别,希望执法部门能够严厉查处。
14日,大竹县工商质监局联合大竹烟草专卖局对兜售“电子烟”行为专项检查,发现席某店内有戒烟型充电电子烟产品25个,产品上没有标注生产厂名和厂址,经营者席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商品来源。
大竹烟草专卖局认定该产品不属于烟制品,应该属于儿童玩具产品。经执法人员现场试验,该产品外形跟真烟相差无几,在电极加热的作用下,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烟雾,含有香精味。
大竹县工商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产品进行扣押封存,对席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大竹县工商质监局劝告商家要诚信经营,不能为了商业利益,而不顾学生的身心健康。(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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