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到家门口的执行款
5月18日上午,申请人徐某从江苏淮安清江浦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商东雷手中接过一笔执行款,“感谢法官把执行款送到家门口,我身体不好,不便来回奔波,太感谢你们了!”
据了解,2012年7月,清江浦区法院对原告徐某与被告徐某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徐某其限期一次性支付徐某36万余元。因徐某其经济困难,没有偿还能力,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后依法进入终本程序。但由于徐某身患疾病,急需用钱治疗,商东雷对案件一直十分关注。
此后,商东雷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前不久,徐某其终于被法官的执着和真情打动,同意尽全力偿还债务,双方约定每三个月由被执行人支付一定的执行款,逐步偿还债务。在收到被执行人转来的执行款后,考虑到徐某行动不便,商东雷便第一时间将执行款送到住所楼下,并登记了对方银行卡账号信息,告知徐某以后法院会将执行款及时发放到其个人账户上。
为特殊当事人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设身处地为群众的难事、急事着想,商东雷法官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动真心、动真情、动真格,把“小事、实事、好事”办到了群众的心坎上。(王淑臣 赵芷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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