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42名被告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案
2021年6月2日,清江浦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侯某某等42名被告人诈骗案。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侯某某、陈某某等人组建诈骗团队,下设组长(副组长)、代理介绍人等层级,通过电信网络进行虚假宣传,称招收做串珠子、包装牙刷等手工活的代理,代理缴纳押金(或称加盟费)之后可以领取手工活任务赚取佣金,并承诺做完一定次数的手工活后全额退还押金,被害人向代理介绍人缴纳600余元押金后,代理介绍人从中提成350元至400元,组长从中提成60元至90元,剩余部分再由侯某某、陈某某均分。
为了维持骗局,取得被害人信任,被告人侯某某、陈某某等人登记被害人信息,匿名邮寄简单手工活给被害人,并在被害人寄回完成的手工活任务后支付了手工费,但仍通过后续设置难以完成的手工任务为手段,让被害人因无法完成手工活次数而无法拿回押金。
据了解,半年多时间内,该诈骗组织共“吸引了”42名来自13省、自治区的被告人加入,他们之间有明确的分工和分红模式。截止2020年3月,被告人侯某某、陈某某诈骗团队通过内设的“雨妈”、“梦婷”两个诈骗小组累计骗得被害人所交押金共计5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侯某某等42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骗取社会不特定人员财物,其中6人数额特别巨大、17人数额巨大、19人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将择期宣判。(清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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