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战疫执行两不误
近日,洪泽法院通过微信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不见面”执结了一起案件。
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秦某当期需向徐某偿还8000元,其中5000元已于7月中旬偿还,剩余3000元应于7月31日偿还。
受疫情影响,剩余3000元款项双方无法到法院办理交接。为避免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同时出于保障当事人和法院干警人身安全考虑,洪泽法院法官通过微信,督促被执行人以微信转账方式偿还了申请执行人3000元,申请执行人对此表示感谢。
疫情防控期间,洪泽法院利用微信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落实了防疫办案要求,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审执工作两不误。 (张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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