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盱眙法院:村头审理赡养案

3月23日下午,盱眙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负责人丁德平到辖区官滩镇霍山村村委会,现场开庭审理原告王某良诉被告王某昌赡养纠纷案。

据悉,今年71岁的原告王某良因家庭变故,身体多病,要求独生女王某昌每月给付1000元生活费并支付他平时生病吃药所产生的医药费;被告王某昌认为其父与其母离婚后,居住农村,有多亩土地对外承包收入和政府给的老年人生活补助,生活无忧。自己家住县城,结婚生子后,在家带孩子无任何经济收入,还要照顾母亲,实在拿不出1000元赡养费。经法庭现场调查、取证、质证后,在参加观摩的乡贤和村委会负责人见证下,法庭主持原告和被告进行了调解,最后父女俩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签字确认:王某良同意王某昌只支付自己生病期间吃药所产生的医药费,并要求女儿定期回家探望,王某昌同意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照顾好父亲。

庭审结束后,村网格员组织了部分现场观摩村民对调解结果进行了讨论。村民们一致认为,法院从实际角度出发,妥善化解了父女之间的矛盾,做法得当,值得点赞! ( 费尤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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