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简介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繁體阅读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
    县域经纬首页   >   县域经纬   >   县域法治

    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举行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

    来源:县域经济  作者:王淑臣  发布时间:2022-08-12

      2022年8月10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举行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来自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金湖县的80余名行政机关负责人走进法院,观摩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

      当天开庭审理的是淮安某肥业公司诉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原告生产了一款“生命素增效活力肥料”,实际只含有氮磷两种元素,但其在外包装正面醒目标注“15 15 15”。包装背面右下角标注为:总氮的质量分数%≥15,总磷的质量分数%≥15,聚天门冬氨酸钾的质量分数g%≥15。被告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按照国标规定,肥料应以配合式分别标明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的百分含量,如氮磷钾复混肥料15-15-15。二元肥料应在不含单养分的位置标以“0”。原告知晓肥料的标识标注方式,但仍将不含的“钾”单养分标注为15,存在一定的主观故意。原告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40元,罚款260000元的处罚决定。原告不服,向清江浦区法院提起诉讼。

      清江浦区法院行政庭审理此案,该庭庭长蒋同一担任审判长。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旁听人员直观感受具体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全过程,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课。

      蒋同一介绍,清江浦区法院常态化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选择涉农资的不正当竞争处罚案例组织全市范围内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以此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行政职能、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提升行政应诉水平,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王淑臣 )

    相关推荐

    “朝阳执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31日,盱眙法院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朝阳行...

    金湖法院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

    4月29日,金湖法院召开“整治顽瘴痼疾,广纳意见建议”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

    尚塘派出所开展平安建设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宣传活动

      近日,安徽凤台县尚塘镇派出所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深入辖区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宣...

    站内导航






    Copyright@2018 县域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30932号-3  合作热线:010-88923963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Copyright @ 2018 Zgxyjj.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030932号-3 合作热线:010-88923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