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身后”之债的暖心解法
架起国徽,一张木桌、几把椅子,拉起巡回审判的横幅,摆放好“审判员”“原告”“被告”等牌子,随着法槌声响,一场巡回审判就开始了……
4月14日,洪泽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学龙带领审判团队,在东双沟镇郭贝村委会,搭建临时法庭,审理了一起银行与贝某某金融借款解纷一案,现场10余名群众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贝某某与其配偶杨某某因农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在2019年向某银行贷款30万元,由某融资担保公司为其中部分贷款提供了担保。后因贷款人未及时还款,引发诉讼。
法官了解到,被告贝某某与杨某某贷款是为了农业种植,但后期杨某某身患重病,无力经营,造成严重亏损,已经不幸离世。贷款到期后,拖欠银行与担保公司的债务,让这个刚失去顶梁柱的家庭雪上加霜。
庭前,为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郭学龙邀请原告代理人到被告家里实地调查,了解被告家庭实际情况。庭上,郭学龙耐心听取双方意见,查明案件事实,通过对情理法的阐释,提醒原告考虑被告家庭情况,最终原告同意免去贷款利息,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被告贝某某拉着郭学龙的手感动地说道:“太谢谢你了法官,现在我心里的石头终于是落下了,我和儿子以后一定努力,把日子过好。”
近年来,洪泽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创新司法审判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努力将司法服务送上门,在为诉讼参与人提供高效、快捷、人性化的司法服务保障的同时,狠抓诉源治理,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辖区纠纷和矛盾的化解,实现了纠纷矛盾源头的多元化解,也使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提升。 ( 陈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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