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调解+履行” 事了案结暖民心
4月12日,金湖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承办法官鲍相华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矛盾纠纷得到顺利化解,赢得双方当事人“点赞”。
华某与杨某是多年生意合作伙伴,2010年起,华某以做生意经营为由向杨某陆陆续续借款22万余元,借款后,华某除支付部分利息外,剩余本息一直未付,杨某多次索要无果,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鲍相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耐心倾听双方想法。在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且又是多年好友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现场调解,以“唠家常”的方式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并抓住当事人是生意人这一职业特性,劝解华某“人无信则不立”,最终促成华某当场偿还借款十八万元,杨某申请撤诉。
近年来,金湖法院创新审判理念,追求“案结事了”到“事了案结”转变,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徐晨越 )
相关推荐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5月31日,盱眙法院开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朝阳行...
4月29日,金湖法院召开“整治顽瘴痼疾,广纳意见建议”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
近日,安徽凤台县尚塘镇派出所联合镇综治办、司法所深入辖区组织开展平安建设暨“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