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环资法庭:建立江苏首个野生鸟类生态修复基地
4月25日下午,由盱眙县法院和泗洪县检察院联合建立的江苏首个野生鸟类生态修复基地,在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附近的泗洪湿地观鸟园揭牌。泗洪县检察院检察长张耀阳、盱眙法院副院长张永丽共同为基地揭牌。揭牌仪式由泗洪县副检察长张梅主持。
据悉,此次活动系盱眙县法院依托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的职能,与泗洪县检察院联合开展的主题为“责任托起鸟的翅膀、爱心筑起鸟的天堂”爱鸟周活动。泗洪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执法人员以及周边村民、学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爱鸟周活动。在揭牌仪式后,参加活动的人员听取了工作人员对野生鸟类生态修复基地的介绍,参观了基地中的警示教育区、宣传廊道、人工鸟巢区等场所。
参观结束后,洪泽湖环资法庭还精心挑选了一起3名被告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巡回开庭的方式,为现场村民、学生等进行了法治教育。庭审中,泗洪县检察院指控,2019年8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罗某单独或者分别伙同被告人罗某彬、王某某在泗洪县双沟镇汤南村、罗岗村、李庄等地的田埂、河边,通过播放鸟叫音乐的方式引诱,而后网捕青头鸟(学名灰头鵐)、黑水鸡、夜鹭等鸟类20000余只。其中,被告人罗某彬、王某某分别参与捕鸟1000余只。涉案鸟类均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因三名被告人的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泗洪县检察院在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承担相应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鉴于案情重大,该案未当庭宣判,合议庭将在合议后依法择期宣判。
(盱眙法院陈松宝、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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