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企业擅自将洗釜废水贮存在事故应急池内被罚
2021年4月25日,淮安市洪泽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淮安某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事故应急池内贮存大量废水。
据执法人员现场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自3月28日起擅自将洗釜废水贮存在事故应急池内,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洪泽生态环境局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企业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规定,对该公司罚款壹万陆仟陆佰元整(¥16600.00),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事故应急池废水及时进行处理。
据了解:这是淮安市首例因企业未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被行政处罚案例。
本网从淮安生态环境局还了解到: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该局将在全市开展重点企业环境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全力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供稿:戚善功、史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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