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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拒执被开罚单

    来源:县域经济  作者:王淑臣 丁 逸  发布时间:2021-10-20

      2021年10月14日,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罚款决定书》,对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按法院要求腾空涉案房屋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

      据悉,申请人赵某从事车辆维修业务,被执行人张某曾向赵某支付过车辆维修费用,留有账户信息。2018年10月29日,赵某用手机银行转账时,误将19.8万元转入张某的银行账户。约一小时后,张某分三次通过POS机消费把19.8万元全部转走。事发后,赵某要求返还,张某拒不返还。后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返还赵某不当得利19.8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8月,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每月还款3000元至还清为止,但张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法院遂对其名下不动产启动司法拍卖程序。在完成房屋评估后,法院责令张某2021年10月8日前腾空涉案房屋,但张某依然对抗法院执行。

      “不诚信者,必受惩戒。张某在取得不当得利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和解协议,在法院作出拍卖裁定后拒不迁出涉案房屋,恶意对抗执行,藐视司法权威,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该院执行局负责人杨海清介绍,“当事人不仅会被法院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淑臣 丁 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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