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小时解除强制医疗决定,这个“全市首份”很有爱!
4月25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案件,依法发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书。据了解,法院对因被强制医疗人病危而依法解除强制医疗决定,在全市尚属首例。
2022年4月,因精神疾病发作,顾某暴力伤害他人。经司法鉴定,顾某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同年11月,清江浦区法院依法决定对顾某予以强制医疗。此后,顾某一直在淮安市某医院接受强制医疗。2023年4月15日,顾某因患食管癌等综合病症引发呼吸衰竭,医院向顾某家属出具了病危通知书。
“父亲昏迷好几日了,医院下了病危通知,随时都可能离开,我们做子女的希望他临终前能回家看一眼。”4月25日上午10点半,顾某儿子来到法院,申请解除对顾某的强制医疗决定。刑事审判庭法官赵夜接待了他们,赵夜正是2022年顾某强制医疗案的承办法官。她随即向医院了解情况,得知顾某确实生命垂危。在与检察院、医院沟通后,法院决定当日下午召开听证会。
下午1点40分,听证会召开,顾某家属、医院、检察院出席听证会。法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医院出具的诊断评估意见书进行审查,认为顾某病危,已经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当庭决定对顾某解除强制医疗。
“刑事审判,既要打击犯罪,又要传递司法温情。该案从立案到审结共4个小时,既维护法律的权威,又保障当事人利益,还体现对生命的尊重与关怀。”刑事审判庭庭长张祖超说。(孔冬冬 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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